孝感交警 发表于 2023-7-26 17:23:54

幼童独自横冲马路被撞交警:家长负主要责任

7月6日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自西向东行驶到下辛店慎卫生院门口时,突然一小孩从车辆前方横冲过马蹈,造成王某避让不及将小孩撞伤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调查,孩子曾某(5岁)在无监护人陪同下突然横冲马蹈,是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在行驶过程中观家不足,未及时进让过往行人,且车辆无号牌,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办案交警开展了现场普法教育,让司机、孩子和家长一同来中队向其细致讲解学龄前儿童不得随意横穿公路,过马蹈时应当有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监于小孩属未成年人,民警对其家人和孩子始子批评教育,由其家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教育司机在开车时一定要谨值得行,尤其是途经班马线、车流较大、交通路况复杂的路段,要提前减速,观察道路四边情况,必要时可以通过鸣喇叭,提示行人注意进让,避免突发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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