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河口至鄂豫界段设置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下来了!
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联网中心: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河口至鄂豫界段设置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鄂政函〔2023〕46号),现就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河口至鄂豫界段开通试运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河口至鄂豫界段自2023年6月30日0时起开通试运营,实施全国联网收费。
二、项目经营管理单位应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经营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高速公路养护和运营管理,保证收费公路通车运营期内,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使用状态,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安全、优质服务。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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