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交警 发表于 2023-4-25 11:41:05

货车超载“驶”不得

       4月18日,孝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执法南站民在日常巡逻期间,发现一辆轻型蓝牌货车有超载超长的嫌疑,执勤民警立即前往设卡拦截,成功查获,阻止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拦停车辆后,带至指定称重点过磅称重,发现该车辆核载3.7吨,实载4.1吨,超载比例10%,达到了超载30%以下的违法行为。
       由于驾驶人张某是首次超载被查获,执勤民警依据相关**法规,予以首次免罚警告的处罚,并将超长货物转运,超载货物卸载。民警提示驾驶人,装载货物不能超过车厢的长度和宽度,装载货物要严格按照行驶证上的装载核定载质量装载,否则将会面临首次警告,第二次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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