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讯汽车鉴定 发表于 2022-8-3 13:25:34

车主捎带同事回家发生交通事故,法院判赔170万万


董某、王某均为某县城学校教师,而且住的比较近,所以两人经常下班一起回家。2021 年 1月 5 日,董某又搭乘王某的小车下班回家,车辆行驶至该县城国道某处时,因雪天路滑,王某操作不当,车辆撞向路边一棵大树,事故造成董某受伤严重、王某车辆受损。事后,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董某不承担责任。

后经医院诊断,董某系创伤性休克,颈 椎体骨多出折伴截瘫,多出关节半脱位,左侧额部裂伤,代谢性酸中毒,脑挫裂伤,胸 2、3 棘突骨折,肋骨骨折。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她的伤残程度为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脊髓损伤之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说白了就是这一生都需要人照顾。今年 4 月 份,董某将王某诉至县法院,请求王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三百多万

县法院民事审判庭于 4 月 22 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王某辩称,他非常同情董某的遭遇,但董某是无偿搭乘,应当减轻赔偿责任。而且,县社保局认定董某为工伤,其先后也获得医疗补助、教育系统捐款等 70余万元,请求适用 " 填平原则 " 扣减其医疗费、护理费等赔偿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中,王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依法应对董某的合理损失承担过错赔偿责任。从之前两次王某向董某收取车费的转账记录可以看出,董某并非无偿搭乘。另外,捐款者的目的是帮助患者,而非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对王某提出的适用 " 填平原则 " 扣减其责任的抗辩不予支持。因此,7 月 15 日,依照的相关规定,县法院一审判决王某向董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完全护理依赖费用、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172万元。

这件事情再三向广大车友敲响了一个警钟和提醒,不要随便搭载无关人员,因为要么不出事,出事就是你一口水担责,别人坐你的车子,你需要承担她的坐车发生意外的所有风险,占师傅在这里提醒大家,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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